正是因為《新約全書》幾次明確地涉及到復活現象,因此,這些現象幾乎未受到重視或者被歪曲。在早期基督教社團中,人們都相信轉世。直到公元553年,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次主教會議首次宣布這種信仰為異端邪說,應當永遠從基督教信仰中革除出去。
《舊約全書》明確提到靈魂在另外的肉體中復活的信仰。弗里德利希.魏恩雷布甚至淡到《約拿書》 描寫的轉世變為牛,以示懲罰。他還談到寧錄的複活。魏恩雷布將猶太人的詞彙“Nschamah” (上帝的靈魂)解釋為存在於所有人心靈中的同樣完美的神性,由這種神性漸漸產生這種或那種性格特徵。
1907年出版的邁耶百科全書在提到猶太人的《塔木德》時,寫道:“猶太人在基督時代,幾乎普遍相信靈魂轉世。塔木德信徒以為,上帝只創造了一定數量的猶太人靈魂,因
此,只要有猶太人存在,這些靈魂就會回來,有時也讓靈魂轉世為動物,以示懲罰。但是在復活的那一天,他們都將會潔身,並以應得之身在應許之地複活……(見第18卷第
263頁)
最後,《舊約》甚至以宣告以利亞(於公元前870年)復活的預言作為結尾:“看啊,在神的偉大而可畏的審判日子之前,我必派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 ”(《瑪拉基書》 4,5)
幾個世紀以後,撒迦利亞的前面出現了一位使者,並對他宣布了一個兒子的誕生:“那位天使對 他說:“撒迦利亞,不要害怕,你的禱告已應允了。你妻子伊利莎白要替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你將會有無限的喜樂;同時許多人也會因他的誕生而歡欣雀躍。他要成為神的偉大的僕人,滴酒都不沾唇;在出生前,已經給聖靈充滿了。他要領導許多以色列人回心轉意,歸順他們的神。他要帶著象以利亞一樣的堅強的意志和卓越的才能,作救世主的先驅;他要使父子和好……”(《路加福音1,13-17)。
耶穌後來在回答門徒們的提問時,著重指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 “這個人就是他,他寫道:‘看,我派我的使者到你的跟前,他在你的前面為你開路。 ”的確,我對你說:在那些由女人出生的人中間,沒有人比施洗約翰更偉大。但是在天國中最渺小的人也比約翰偉大––––因為所有的先知和《摩西五經》都談論到天國的事;如果你們願意接受他們的預言,約翰就是將要來臨的以利亞。 ”(參見《馬太福音》 10,10-14)
約翰在什麼時候度過他的青年時代––––他在哪裡受教育?對於這些,我們一無所知。 《路加福音》裡有這樣一句簡練的話:“約翰漸漸長大,身心強健。他一直隱居礦野,直到開始向以色列人傳道為止。 ”(《路加福音》1, 80) 約翰被認為是崇高的轉世靈童,因此,他在遙遠的印度獲得了寺院教育,難道這不可思議嗎?若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便可以將“為主開路”理解為不只是一種象徵。
另外有一次,耶穌問他的門徒:“人家問我是誰呢? 他們回答:'有人說你是施洗約翰' 有些人說你是以利亞,有人把你當作是耶利米或其他的先知。 ”那麼你們呢?你們說我是誰?彼得立刻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16, 13-16)門徒問耶穌:“為什麼教師們總是說:以利亞要在救世主之先來呢?耶穌解釋說:‘他們說的不錯,以利亞是要先來安排一切。其實,他已經來了,只不過人們認不出他,所以沒有好好的對待他。而我––––雖然是救世主––––亦同樣要受他們的虐待,這時,門徒才明白耶穌所說的以利亞,是指施洗約翰。 ”(《馬太福音》17,10-13)
《四福音書》載,耶穌親自證實,以利亞的靈魂已轉世為約翰。以利亞打算在王宮推行一神論,並指出,上帝不主張暴力和毀滅,而主張“和風細雨”,也就是在忍耐中不動聲色地工作。以利亞是一位典型的雲遊布道者,衣衫檻樓,用奇特的方式養活自己,自己創造奇蹟––––例如使食品變多和復活死人––––身上塗有一層膏脂,聲稱是上帝的使徒,他在自己的周圍聚集一大群弟子。最後,他又神秘地無影無踪(升入天國),50個人找了3 天,也沒有找到他。
耶穌的門徒知道,耶穌是轉世者。但是他們卻始終不清楚,他前世是什麼人,並提出種種猜測。耶穌對這些猜測不置可否,而是間接地證實他的門徒猜得正確,因為他鼓勵他們繼續猜:“那麼誰說過,我就是轉世者。”在講述所謂耶穌治癒的那位先天盲人時(參見《約翰福音》9),提到他的門徒直截了當地問他:“老師,這個人天生瞎眼,是他自己犯了罪,還是他的父母犯了罪?”一個人是否因犯了罪而天生雙目失明的問題當然涉及到前世生活和死後復活的問題。此外,這個問題當然也包含了羯磨的思想。按照羯磨法,一個人前世的行為影響後世的生活。
《約翰福音》第3章也明確無誤地解述了轉世思想。當耶穌遇到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時,便向這位“猶太人的最高領袖”打招呼,問道:“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看不見神國。 ”尼哥底母顯然一點也不了解復活的教義,他驚奇地反問:“人老了,怎麼能重生呢?難道又進母腹再生一次嗎?”,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如果不是從水和聖靈生出來的,就不能進神國。 ”(《約翰福音》3,4-5)
大約在1900年,美國人詹姆斯.摩根.普賴斯對《新約全書》中有關轉世教義的描述作了一系列解釋。按照他的觀點,《新約》繼續了這條古代人有關當時哲學的基本認識的教義。人類社會中的精神原則在本質上與整個宇宙(微觀/宏觀)的精神原則相同,這表明,就物質和神的含義而言,人集宇宙間一切元素、力量和過程於自身。根據這一認識,一切物質在精神上歸於統一,大自然與神相通。這一認識表明神性存在於萬物之中並通過萬物體現出來,任何時候都存在於宇宙的最小部分之中。
肉體形態的人表示同一的、無邊無際的、永恆的神靈統一,這種統一每隔一個週期便以各種存在形式變為物質。本來的存在是永恆不變的,相反,自然––––或者說宇宙––––是不斷變化的。
因此,具備最高悟性的人,其靈魂––––或者說精神––––是不死的,並且由於一系列原因和作用在不停地到來和離去(轉世)。人為了回到神界,最終將自覺地克服他在物質方面的存在而達到這個原則。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肉體存在過程,人將克服命運的痛苦,在整個過程完成之後,自我的內心和精神便歸於永恆的統一。這就是轉世的教義,或者用寥寥數語亦可以概括。
通過智慧、意識、修行、磨煉、靜心、戒行等過程,可以在塵世間突破肉體的禁錮,而領悟神的本質。 《馬太福音》在提到這個目的時,這樣寫道:“所以你們待人要像天父那樣一視同仁。” (《馬太福音》5, 48)但是要經過多次復活,直到人領悟到自己完全是上帝之子,並作耶穌穌作過的事,才具備神的本質。 “你們應當相信,我是在父神裡面,父神也在我裡面;假如不信,也應該因我所作的事情相信我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而且做更大的……。 ”(《約翰福音》1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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