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 星期四

在研究期間,相關人員製作了大量攝影底片、專門照片、圖片和圖表。後來,在美國借助電腦進行研究的長時間裡,這些資料發揮了作用。直到今天,所有材料的整理工作尚未最後結束。但是自1980年起,參與研究工作的研究所已經開始不定期發表報告,絕大部分是科學出版物。

研究人員首先將墳布劃分為60個方格,以便能夠對墳布進行精確的光譜一光度分析,然後用一系列不同的濾色片對毎一個格子進行攝影。這些底片就是大量光學試驗的基礎。在聯合研究小組的照片試驗室裡,所有照片的明暗度全部變成電腦符號。這樣,就增強了照片的清晰度,照片的各個本來不為肉眼所見的細小部分清晰可見。使用這個方法能夠將複製出來的身體影像還原成原大立體形象,偽造的影像達不到正確的比例關係。人們也可以在立體構圖的基礎上確定身體的尺寸:身海約1・80米,體重約79公斤。 根據照片的明暗度,亞麻布上的各個點與身體的距離均可計算出來。這樣,便可以了解到,在與身體直接接觸的地方,圖像上所顯現的顏色變暗,而變暗的強度卻隨著亞麻布上的各點與身體之間的距離變大而相應地變弱。由此,研究人員得出結論,墳布的圖像和墳布與身體的距離之間存在直接的聯系。這就是說,這一定是一幅某種形式的接觸臨摹件。這就證實了很久以前提出的猜測。在對墳布圖像部分的纖維所作的電子顯微鏡試驗證明,圖像不是由任意一種物質為顏料著色的,而是墳布內的纖維在表面上有一種較暗的顏色,與沒有圖像的那一部分纖維形成色澤反差。在墳布上直接進行的試驗是“愛克斯光螢光光譜分析”,通過這一分析,終於能夠證明根據推測可能是血斑的地方確實沾過血。 亞麻布的局部地方經過大劑量的愛克斯射線照射,便開始發光 -- 發螢光。由於每一個分子在高能的作用下,以一種固定的和特有的方式發螢光,因此人們便可以根據螢光光譜分析,確定被照射的物質的原子結構。斑點引人註目地顯示了大量鐵元素。鐵是血的主要成分。

根據照片的明暗度,亞麻布上的各個點與身體的距離均可計算出來。這樣,便可以了解到,在與身體直接接觸的地方,圖像上所顯現的顏色變暗,而變暗的強度卻隨著亞麻布上的各點與身體之間的距離變大而相應地變弱。由此,研究人員得出結論,墳布的圖像和墳布與身體的距離之間存在直接的聯系。這就是說,這一定是一幅某種形式的接觸臨摹件。這就證實了很久以前提出的猜測。在對墳布圖像部分的纖維所作的電子顯微鏡試驗證明,圖像不是由任意一種物質為顏料著色的,而是墳布內的纖維在表面上有一種較暗的顏色,與沒有圖像的那一部分纖維形成色澤反差。在墳布上直接進行的試驗是“愛克斯光螢光光譜分析”,通過這一分

析,終於能夠證明根據推測可能是血斑的地方確實沾過血。

亞麻布的局部地方經過大劑量的愛克斯射線照射,便開始發光 -- 發螢光。由於每一個分子在高能的作用下,以一種固定的和特有的方式發螢光,因此人們便可以根據螢光光譜分析,確定被照射的物質的原子結構。斑點引人註目地顯示了大量鐵元素。鐵是血的主要成分。

墳布斑點上的鐵被證實,足以使美國化學家沃爾特 · 麥克倫有根據在1971年底召開的美國促進科學聯合會的年會上向世界新聞界宣布,都靈墳布可能不是真品。

麥克倫認為,斑點中的鐵明顯地證明,墳布圖像的顏料是含氧化鐵的物質,而這種顏料自十四世紀以來,才開始使用。在當時,化學家從未見過這塊布。

這個匆匆忙忙發表的看法卻被另一個試驗推翻了。人們用聯氨和蟻酸蒸汽處理墳布的分子,接著用紫外線照射,嚇啉分子便發出紅光。在血紅素形成的過程中,便產生卟啉,這就明顯地證明即使血紅素本身由於高溫作用而被破壞,墳布斑點上也存在血。


各種不同血斑的多根纖維被細心地從織物中抽出來,由兩個獨立的意大利試驗室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恰恰令人信服,一切反應呈陰性。 顯然,這些象血一樣的斑點畢竟不是血!
如果真是血,那麼雙腳的血跡是可以化驗出來的。 然後就可以證明血是當屍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後流到墳布上的。
如果真是這樣,這就證明了納貝爾的理論。
當然,我們要確認墳布上的血斑是由一位天才的偽造者設計的,要比確認耶穌被從十字架上取下來時還活著容易多了。
委員會的報告於1976年發表之後,偽造血斑的消息迅速傳遍全球。
有一個事實從未發表過,即沒有一種偽造的物質所留下的痕跡能夠得以證實。 相對穩定的血紅素在高溫作用下-------1532年發生火災時,墳布無疑經過了高溫------就失去了穩定性,發生分解,再也無法證實。 這個關鍵的認識也設有向外公佈。
但是,有關血斑真實的問題本應在1973年進行研究,但數年之後滿意地予以解決了。 到1978年為止,墳布在都靈被保存了整整400年,鑒於這個原因,它再一次被公開展出。 從8月28日至10月8日,300多萬朝聖者觀看了這塊顯現著耶穌儀容的基督教珍貴文物。 在展出的最後一天晚上,人們將這塊亞麻布從堅固的框子里取了出來,放在一塊能夠擺動的板上。 在與大教堂相連的帕拉佐.雷勒大廳里,兩個科學小組已經準備就緒。 當時,他們可以進行一項為期兩個星期的研究課題。 一個小組由幾位歐洲人組成,其中除了都靈顯微術專家基澳瓦尼.里基、米蘭的病理學家巴伊馬.波隆和都靈的物理學家路易基.柯内拉外,還有那位蘇黎士的犯罪學家馬克斯•佛萊。另一個小組則由25名美國人組成。他們是攝影技術專家、光譜學家、愛克斯光分析專家、電腦技術專家、有機化學專家和物理學專家。他們配備了大量儀器,其中一部分是專門為分析墳布準備的。

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

(10)上腿和下腿沒有顯現較大的傷痕,這表明雙腿沒有遭毒打。

上述推理證明,這不可能是隨便一個受刑者。 從分析屍布所獲得的認識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四福音書》中的全部有關記載是指另一個人。 耶穌會教士和史學家赫伯特·瑟斯頓確信,所謂都靈墳布是贋品。 他寫道:“如果這不是基督的拓印圖像,那麼就是未勾輪廓,信手臨摹的。 自有世界以來,這些細節無法在任何其他人那裡得到證實。
但是,只有在建立了一個科學研究墳布的委員會後,人們才能使用最現代化的科學儀器進行較為精確的實驗。 1969
年,都靈紅衣主教佩勒格里諾除了挑選了幾名高級神職人員外,還挑選了專門科學家對墳布進行系統研究。 起初,只建立了一個由11位專家組成的研究小組。 在以後的幾年裡,一批學院、大學,甚至美國航天局也參與了研究工作。
直到1969年為止,所有研究都只是局限於那些從墳布上拍攝下來的照片。 現在,研究人員第一次獲准直接對墳布連續進行兩天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委員會本身和它的活動都絕對保密。 1976年,委員會才將成員的名字公佈於眾。 初步的試驗結果還不顯著。 研究人員除了攝製了彩色照片外,還用顯微鏡觀察了墳布的幾個地方,而且還進行了紫外線和紅外線試驗。 最後的試驗報告為後來進行研究提供了一系列科學試驗和提取小樣品的資料。
流亡國外的義大利國王,薩伏衣的翁貝托二世一直是墳布的合法擁有者。 他同意專家們的要求。 1973年,電視台的“生活”節目向千百萬觀眾展示墳布之前,研究人員可以對墳布進行3天有計劃的研究。 梵蒂岡教皇保羅六世發表了電視講話。
在過去的年代裡,一位德國的墳布研究者公佈了許多聳人聽聞的消息。 他認為墳布提供了確鑿無疑的證據,證明耶穌被從十字架取下來時可能沒有真死。 漢斯·納貝爾認為,屍體不可能象在墳布上看到的血斑那樣再流血了。 他竭力向全世界宣揚他的觀點。 據說,納貝爾於1947年有過一個夢幻,他彷彿覺得耶穌出現在眼前,並委託他向全世界證明,受刑者只是處在假死狀態,一種昏睡,3天后又甦醒過來了。 有關的研究文章和墳布照片的發表使納貝爾終於有機會證明他的理論。 他發現有幾位專家以有力的證據支持他的觀點。 顯然,經院學說的代表人物提出的這樣一些論點不能被接受。
基礎神學家維爾納·布爾斯特教授認為,納貝爾的觀點“純粹是幻想”。 人們首先要反對的是他的無能、缺乏教育、沒有一點科學知識。由於納貝爾善於在世界範圍內造輿論,人們不能封住他的嘴。 甚至連梵蒂岡也不得不發表正式聲明以表示正式否定他的理論。 納貝爾受到了大量譴貴和威脅。 最後,他在身體、心理和物質上完全崩遺。
但是,研究人員在1973年取得了最新成果后,納貝爾所引起的風波似乎一下子就煙消雲散了。 今天在科學試臉室里,通過科學及應試驗來證明最小量的血,比較容易。 最常用的方法是所謂氧化反應:極少量的紅血色素便將氫氧化合物中的氧氣釋放出來,使無色化學劑聯苯胺發生氧化作用,於是產生藍色。 血色素及其分解物血紅素是極穩定的分子,它們在正常情況下,即使經過幾百年還具有反應能力。

2025年4月23日 星期三


對墳布的科學研究

1898年,意大利王國成立50週年的時候,墳布再一次被

公開展出。當時,業餘攝影家塞康多。皮亞首次將墳布拍攝下來,經過幾次嘗試,皮亞終於洗印出了一張清晰的照片。

當他在暗房將曝光的玻璃片顯影後,驚人地發現:照像板上的負片所顯示的是一張看上去很自然逼真的耶穌圖像。只有準確地折迴光亮度,墳布的圖像才顯示出我們所熟悉的,清晰度很高的耶穌圖像。只是這張耶穌像帶有血跡,顯示在負片上為光亮的斑點。僅就這一事實來看,這張耶穌像可能是某一位藝術家拓印製成的。今天,如果人們不使用最現代化的技術,而只進行手工操作,便不可能準確地還原圖像。皮亞攝製的負片成了當代討論亞麻布真偽的出發點。

1931年由喬塞普·恩利拍攝的更新的照片再一次證明,無法確定繪畫技術的真實情況。不論是顏色,還是筆畫和勾勒圖像輪廓的線條,其真實情況都無法確定。墳布圖像的頭部在漸漸消逝。圖像的輪廓線已模糊不清。從較新和較精確的“都靈墳布”的照片來分析,人們便獲得了一系列新認識:

(1)“墳布”上顯現的是裸體像。事實上,這是按照羅馬帝國的刑法懲處、拷打和絞死罪犯的做法。耶穌完全裸

體受刑是一種藝術塑造,完全是要褻瀆神靈。

(2)很顯然,這是一幅未被用皮帶捆綁過的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圖像,這在當時很普遍,是司空見慣的,不足以證明圖像就是耶穌。在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時代,這種不人道的死刑已經廢除,因此,這塊布可能是330年以前的產物。

(3)屍布上的人像所留的頭髮和鬍鬚的式樣,除了在巴勒斯坦外,在整個羅馬帝國都不流行。這就可以推論,這

是一個屬於艾賽尼人團體的拿撒勒人。

(4)在屍布上,可以清楚地見到《四福音書》中描寫的耶穌蒙難12個步驟中的6個步驟。醫生證明,右眼下方有

一個大腫塊和因受重刑在臉部留下的其它外傷。

(5) 其次是整個背部佈滿了細小,然而清晰可見的啞鈴狀痕跡,其中並有一部分延伸到身體的前部。這樣的傷痕

一共可見90處。這不僅可以說,受刑人在審訊時遭受多少次毒打,同時也可以聯想起執刑人在拷打耶穌時使用了羅馬帝國時代的「鞭刑」。在這種特殊的審訊中,執刑人使用的鞭子由3根皮帶組成,每根皮帶的一端繫着一對鉛製的或者骨製的小球。

 (6) 在屍布上所見到的第三個步驟,是肩部的傷痕顯然是受重物壓磨造成的。這表明,受刑者的確在一段時間內扛過十字架。

 (7) 第四個可見的步驟,是受刑者的額頭和後背上有不規則的血斑,可以認為,這是耶穌的荊冠。不過,這不

是所有教堂畫像藝術家所畫的那種荊冠,可能是一個當時的東方人戴的那種蓋在整個頭部的冠冕。偽造者在這裡確實是根據眾所周知的那種荊冠構思的。

 (8)由於手上和腳上都有血流痕跡,便清楚反映出第五個步驟------釘在十字架上。從較大的血流走向可以推測

岀,雙臂從垂直角度傾斜成55至65度。最使人吃驚的是,至今幾乎所有藝術家的構思都從釘子穿過手掌這一情況出發,而屍布的血跡表明,釘子實際上穿過手腕。法國外科醫生巴爾德的試驗表明,如果釘子穿過手掌,那麼連體重只有40公斤的軀體也不能承受住,因為那樣,手掌將會撕裂。偽造者是否知道這一點?

 (9)最後一個步驟,是在右胸第五至第七肋間有一條4.5 厘米的傷痕。從這個傷口流出的血比較多,這也與《約

翰福音中記載的由長矛剌傷,“血和水”立刻從中流出這一説法相符。


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都靈墳布的年代


人們可能首先對於一件織物能夠經歷將近2000年而不受多大損壞提出疑議。但是今天甚至有大量的織物比都靈墳布的年代更久,保存更完好。在開羅的埃及國家博物館,都靈的埃及博物館以及倫敦、巴黎、柏林和希爾德斯海姆等地方的博物館埃及展廳的藏品中,可以見到一部分經歷3500年甚至5000年的織物保存完好。

 《同觀福音書》的作者所使用的“信多”(Sindo)一詞的意思是一種面積較大的亞麻布。 墳布是由亞麻織成的斜紋布,經緯紋路的比例是3:1。 因此,布面圖案呈魚刺般的交叉形狀。 在耶穌所處的時代,這種技術複雜的織布法極為罕見,因而很昂貴。 公元一世紀時,只有在當時管轄巴勒斯坦的羅馬帝國行省------敘利亞才能看到這種形式的織物。

1973年,比利時根特大學教授雷斯在電子顯微鏡下發現了“都靈墳布”中含有少量棉紗成分。 在耶穌所處的時代,中東地區尚未種植棉花。 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地區也只是零星地利用從印度進口的棉花織布。

 通過放射性碳同位素C 測試來確定織物,這在今天是容易辦到的。 一切活性物質都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儲存起來。 在有機物死去後,放射性碳素在大約5730年內衰減到只剩下它原來數量的一半。 通過所謂半衰期(即碳同位素的一半消逝過程所需時間)的測試,人們可以確定一件文物的年代,精確度達到±10%。 可是今天,為了作試驗,還需要完全焚燒掉相當多的材料。 當然很清楚,基督教最有意義的聖物不容許被這種人“暴行”毀壞,即使人們可以在測試這件存在2000年之久的織物時,做到誤差為±200年。

 在研究花粉化石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的瑞士犯罪學家馬克斯·弗萊博士的方法可算是比較成功。

 佛萊博士用涂料膠卷在墳布表面12處不同的地方各取了10至20平方厘米的樣,並且除了在電子顯微鏡的玻璃片格子裡發現了塵土和纖維外,還發現了每平方厘米上約有1-4個植物花粉。 花粉體的大小平均在0.0025和0.25毫米之間。

 對於其中的大部分,人們用眼睛不能逐一辨認出來。 這些細小顆粒有兩層表皮。 它們的化學組成至今還未能完全弄清楚。 這些表皮一定能夠保護花粉達幾百萬年不受損害。 每一種植物的花粉體都有一個特殊的外部特徵,因此,通過對比,很容易找出它們屬於哪一類植物。  1976年3月,佛萊在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他能夠辨認出在都靈布上找到的花粉屬於49種植物。 今天,實際上在所有地區都能見到這些植物種類的大部分,例如黎巴嫩松 (Cedrus libani)。 這些地區可能在歷史上有過這樣的墳布。 但是,令人驚異的是,佛萊已確定了11種植物的花粉,在中歐沒有這些花粉種類,而是生長在西亞的鹽鹼地區的植物才有。 這些植物只能在含鹽鹼極高的土壤裡生長,而死海沿岸的土壤是很典型的鹽鹼土壤,例如紅柳(Spezies Tamarix)和艾草(Ar-temisia)等沙漠植物種類。 迄今,人們在考證墳布的歷史時,只能追溯到十四世紀。 於是,一些研究人員便設想這塊墳布一定是這個時期在法蘭克福生產的。 但是,眾所周知,只有法國和意大利境内保存過這塊墳布。

通過花粉分析,可以證明,十四世紀以前,巴勒斯坦肯定有亞麻布。

此外,人們當時可以斷定,正是在耶穌生活的時代,哲内薩累特湖的沉積層含有大量的,在墳布上所找到的那些植物種類的花粉。

另外還有8種植物種類的花粉顆粒屬于生長在小亞細亞的草原,特別是在埃德薩地區 (今土耳其烏爾法) 的典型植物。佛萊博士當時還不知道這一事實將具有什麼意義。

多虧英國歷史學家伊恩.威爾遜取得了.巨大的研究成果。我們今天才得以研究出墳布直到它產物為止的全部歷史。他根據大量歷史證據,證明了墳布與一世紀就介紹過的並且自六世紀以“Mandy lion”著稱的埃德薩的“肖像”吻合。

墳布的歷史讀起來象一部偵探小說。

拿撤勒人使用的希伯來偽福音書載,耶穌復活後將《四福音書》中描寫的墳布交給了牧師的仆人。這位如此得寵的受饋者可能並非那個前不久蓄意謀殺耶穌的死敵,這一點大概符合邏輯。很有可能,牧師的那位仆人之所以得到這件無比珍貴的禮物,一定是對他的“特殊差使”的補償。

後來,大約在公元325年,優西比烏斯 (該撒利亞的) 主教在他的著作《教會歷史》一書中寫道:“埃德薩的國王阿布加爾五世 (公元9------46年執政的黑人) 派一名使者前往耶路撒冷,邀請耶穌到埃德薩醫治他的不治之症---皮疹。優西比烏在書中提到耶穌和阿布加爾之間的一次所謂通信。他本人將這封用古叙利亞文 (阿拉密阿語) 書寫的信譯成希臘文。這封信出自埃德薩國王的檔案。根據這封信,耶穌本人沒有親自前往,而是派了一名福音傳達者,《路加福音》提到的 (《路加福音》10,1) 70名弟子之一------他的希臘名字是薩台華 (而不是使徒薩台華),在叙利亞語中叫阿代------帶了一個神秘的半身像找阿布加爾。由于這尊耶穌半身像的神奇力量,國王的病被治好了。因此,他立即皈依耶穌的教義。約在公元1850年,人們在下埃及沙漠外瓦迪.埃爾一納特倫附近的一所寺院裡發現了一批各種版本的古叙利亞文手稿,因而找到了證明阿爾加爾的佐證材料。所有材料都提到阿代 / 薩台華使用這種聳人聽聞的法術在埃德薩傳 經 布道,並且除了國王外,大多數公民也皈依“新約”。

在當時,墳布被認為是不潔的,傷風敗俗的,因此,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人們忌諱稱墳布,而將墳布改稱為“肖像”。在《薩台華傳》一書中,作者為了描寫這塊亞麻布,使用了“tetradiplon”一詞,意思是“折疊3次”。這塊長度超過4米的墳布被從中折疊3次,長度縮成50厘米,這樣就便于攜帶,而且耶穌的頭像突出地顯現在墳布的中央,看上去象一幅肖像,而不是什麼別的東西。由于墳布以這種形式被保存和展出,因此,人們無法猜測它的真正大小,同時也由於身體圖像不清晰,便很少引起人們的注意。

公元57年,阿布加爾的第二個兒子馬努六世繼承埃德薩王國的王位,脱離基督教,並且殘酷迫害年輕的埃德薩社團。就在這個時候,這幅“肖像”被轉移了,因而幸免于難。

公元945年在拜占庭皇帝君士坦丁.波菲羅格尼圖斯的宮廷裡記錄下來的“埃德薩圖像的歷史”提供了有關這塊墳布命運的詳情。後來為了安全起見,這件聖物被藏在埃德薩西城門的一個密封的壁龕内。公元540年,在修復因公元525年被一場水災毀壞的城牆時,這件聖物又被發現了。經過鑑定,這塊墳布被確認是傳說中所講的帶給阿布加爾國王的原物。公元544年,歐拉留斯主教寫道,這幅被找到的圖像是拓印件,“並非畫像”。

當時,這幅失而復得的圖像被轉移到了“ 一座教堂”(哈基亞・索菲亞大教堂),並被藏在一個裝有密封門的銀制聖龕內。從這時起,這塊墳布被稱為“Mandylion”,成了珍貴的聖物,只逢盛大節日展出。十世紀寫成的墳布年表載:阿布加爾將圖像固定在一塊板上,並鍍上了一層金,當然臉部除外。 “各種記載都表明,十三世紀前,耶穌圖像被鑲嵌在一個似乎罩了一個格狀網的橫向長方形框內,只有圈成椭圓形的頭部沒有全部被格狀網罩住。這記條完全符合墳布經過折疊3次後的尺寸。創作單面顯影的肖像,在整個藝術史上絕無僅有------耶穌會長老維爾納・布爾斯特認為,“Manaylion”一詞是由阿拉伯文“Mindil”一詞演變而來的,意思是手帕。我認為這個詞也可以與梵文“mandala”聯繫起來。在古印地文裡,“mandala”的意思是“圈”,表示一幅“圓圈”形狀的神秘圖像。使用這種標誌最多者,要數西藏佛教徒。它像徵一種宗教資歷。它象徵一定的精神聯繫,並作為一種輔助的修行手段,幫助修行者達到與神性的統一。詞干“mandala”亦見於希臘文及拉丁文。引人注目的是,自6世紀始,古代圖像學中的基督圖像明顯地變了樣。直到墳布圖像失而復得為止,畫家均根據古代聖哲圖像的模式將耶穌畫成一位真諦的導師,牧羊人或者一位沒有鬍鬚的,像阿波羅一樣的理想主義青年。青春少年被看成神的象徵。由於人們開始崇拜圓形圖像,因此便出現了一種與墳布上的椭圓形圖像雷同的畫像。從這時起,耶穌大多被畫成正面像,眼睛很大,睜開着,頭髮很長,從中間分開,有兩 撇鬍子,鼻子很大,年紀很老,頭部周圍襯托一個圓形背景(靈光)。雖然過去的文學傳說沒有描寫過耶穌的外貌,但是公元六世紀起,他的畫像被固定下來,一成不變,使人一看便知圖像指的是誰。威爾遜認為,埃德薩肖像或者圓形圖像是耶穌的真實圖像,在藝術史上一直被沿用。 西元943年,拜佔廷皇帝的軍隊包圍了埃德薩城。他們回答應不進攻城市,並釋放200名俘虜,條件是交出埃德薩肖像。為了保全性命,埃德薩城的居民只好答應這筆交易。此外,他們還得到了由皇帝發布詔書認可的城市特許權和12,000枚銀幣。根據當時的材料記載,埃德薩人顯然兩次試圖交出墳布的複製品,因為他們進行了第三次嘗試後,毗鄰的薩姆薩塔城的主教阿布拉米納斯才感到滿足,他受委託到君士坦丁堡將真正的聖物遞交給羅曼努斯皇帝。 公元944年,由於居民的極大關注,墳布終於被運抵 君士坦丁堡,並在該城的法洛斯教堂存放了250年。大量文獻 一再證明了這一點。 西元1203年,法國十字軍士兵羅貝特·戴·克拉里寫道,他在君士坦丁堡的布拉捷爾奈聖母馬利亞教堂裡見到過這塊墳布:“...每星期,教堂都打開包裹主的墳布(sy-doine),供參觀者瞻仰。主的形象清楚可見。 ” 顯然,這塊亞麻布展出時又被鋪開,顯出本來的大小,同時也證明“mandylion”和“sindo”這兩個字實際上是指同一件東西。 西元1204年4月,駐紮在君士坦丁堡的十字軍士兵洗劫了這座富庶的城市,毀壞了落到他們手裡的一切東西。他們大肆掠奪一切值錢的物品,對於基督教教堂裡的珍貴聖物,他們也不放過。在這場浩劫中,墳布不翼而飛,直到過了150年之後,墳布才在法國出現,已為戴·沙爾尼家所有。這樣,墳布才首次在西方展出。在這個時期,羅馬、熱那亞和巴黎展出了墳布,但都是由藝術家們臨摹的。每一件臨摹品都無須符合原物。所謂“維羅尼卡汗巾”是贋品,其名字來源於“Veralcon” (即真實圖像)一詞。 公元十三世紀末,謠傳那些有權有勢的護法武士------一批同屬於第四次十字軍東徵的金融家------在秘密會見他們的 宗師時,祭拜一種神秘的“偶像”。但是這種偶像崇拜純屬褻瀆神靈,並且在1307年,人稱美男子的法國國王腓力利用這些謠言剪除了那些信奉異教的護法武士。當時各種文獻和宗教裁判所的記錄記載,護法武士崇拜的“偶像”.是一幅“貼在木板上”的男性頭部畫像,畫面顏色慘淡,畫像與生活中的人的頭部一般大小,並畫有兩撇象護法武士留的那種鬍鬚,畫像顯示出神的威儀。在護法武士居住的一些地區保存着偶像的複製品。 1951年,人們在坦布勒貝(薩默西特,英國一地名)的教團過去擁有的財產中,發現了一幅偶像的複製品。這幅畫像與埃德薩肖像的複製品一模一樣。 公元1514年3月,護法武士團的最後一批武士中,有兩人被指控信仰異端邪說,在巴黎被燒死,雖然他們始終皈依基督教,並發誓,他們無罪。其中一人是教團的首領雅凱布·戴·馬萊,另一人是諾曼底的宗師葛夫魯瓦·戴·沙爾尼。儘管搜查者努力尋找,也未能找到武士們崇拜的“偶像”。
幾年以後,墳布又出現了,是由一位名叫萬夫羅·戴·沙爾尼的人收藏的。根據家譜研究,他可能就是一位同名同 姓的護法武士的侄孫。這也就清楚地說明,為什麼戴·沙爾尼一家在裡萊附近的大教堂公開展出墳布後遭到主教亨利·戴·佩迪斯和皮勒·德阿西斯·馮·特羅耶斯的指控,說他們展出偽造品時,不能解釋他們是怎樣得到這塊墳布的。雖然這兩位主教從未見過墳布,但是卻反對公開展出文物。一位名叫馬爾加內塔·戴·沙爾尼的婦女經過幾次巧妙安排,騙過了沙爾尼一家,將墳布帶出了國境,並送給了虔誠的公爵路得維希·馮·沙伏英。她因這次“有價值的行為”得到了一筆優厚的報酬。公爵賞給里萊城的僧侶們50枚金法郎。 西元1502年,墳布存放在尚貝裡的宮廷小教堂裡。公元1532年,教堂失火,墳布幾乎化為灰燼,被燒部分至今仍清晰可見。 1578年,墳布最後被運到義大利的都靈,一直是沙伏英家的私產。


2021年4月9日 星期五

第五章 耶穌之“死”

罪責和審訊

在耶穌時代,猶太國的政局動盪不安,經常發生戲劇性事件。

希律王(公元前37-4年),當政時,一再譴責叛亂者。 .

這些“強盜”揭竿而起,反抗他。他們是在熱的愛國者,全力反抗羅馬的統治。約瑟夫斯.弗拉維烏斯在他的著作中描繪了加利利的叛亂首領。他的“幫派”本來是一群篤信宗教的漢子,他們只是想捍衛父輩的信仰不受異教的影響(《猶太古代史》第18 章,1,1-6行)。在這些叛逆部隊中,除了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雷恰比特人外,還有按教團組織起來的艾賽尼人,以及他們的中流砥柱------拿撒徽勒人。

後來,當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與希律王的繼任者談判,甚至取得很高職位時,雷恰比特人拒絕了羅馬人強制他們改變生活方式的措施,他們象父輩那樣,繼續住在城外的帳篷裡。

公元6年,希律王的兒子阿希瑙被調離去。這時,艾賽尼人和拿撒勒人大概也從亞力山大城的流亡生活中返回家

園,一定又住進了庫姆蘭寺院。

同時,希律.安提帕統治時,爆發了一場反對羅馬外族統治的游擊戰爭。這場激烈的戰爭是由艾賽尼人秘密進行的。當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範歸順羅馬當局時,艾賽尼人和拿撒勒人似乎不那麼恭順和俯首貼耳。希律王死後,這個國家接連出現了危機。

在這種形勢下,許多人盼望一位彌賽亞能使大衛和所羅門的王國復興,並將這個國家從可恨的外族統治下解放出來。

《馬可福音》、《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載,耶穌公開活動的間約為一至二年。只有《約翰福音》提到耶穌在耶路撒冷三次度過逾越節。

在這個時期,耶穌經常越過巴勒斯坦的省界,並一再逃避了地方法院的耳目。至於他為什麼後來又來到耶路撒冷,並因而落入搜捕者之手,沒有人了解其中的原委,而只是猜測紛壇。

當這位拿撒勒人來到耶路撒冷時,人們夾道歡迎他凱旋歸來,他被當作一位將建立天國的國王受到隆重的歡迎。

根據基督教的說法,“天國”就是解脫的境界,而且通過上帝的幫助和仁慈,每一個人均可達到這一境界。這是一種純精神的昇華。

耶路撒冷的群眾所期待的,當然主要是世俗的東西。猶太人的救世說所指的天國就是一個純潔的和強大的國家以色列,而且耶穌將像過去的大衛國王那樣,領導這個國家擺脫羅馬的統治。 《路加福音》描繪了耶穌這種期待的前景,“神國的來臨,並沒有可見的徵兆。所以無人能說神國在這地區或在那地方。因為神國就在你們裡頭。(《路加福音》17,20 )

進駐耶路撒冷是前所未有的抗議。所有“反對派”一直在秘密工作,從不敢在政府控制的區域内公開露面。大約直到逾越節前的一個星期,耶穌才決定離開厄弗冷山中的隐匿所,帶著他的門徒繞道越過耶里霍,進人約40公里遠的首都(參見《約翰福音》11,54)。

《馬可福音》對這個戲劇性的決定作了如下描寫:“在前往耶路撒冷途中,耶穌走在前頭,門徒跟在後面,驚疑不定;其他跟隨的人也都很害怕。耶穌把十二使徒叫過一邊,把他將要遭遇的事再一次告訴他們:留心聽著:我們現在到耶路撒冷去。在那裡,我會被出賣,交給祭司長和教師;他們要判我死刑,把我交給異族人。他們會盡情侮辱我,唾罵我,鞭打我,最後還要殺死我。但是,3天之後我必定復活。”(《馬可福音》10,32---34)

逾越節的前5天,他們到達耶路撒冷。當他們進了城門以後,居民們就為耶穌準備一次盛大的歡迎。雖然耶穌騎着毛驢進城,以表示自己謙恭、寡欲和溫順,但居民們對他的虔敬却變成了痛心的誤會:“全城蠢動”。(參見《馬太福音》21,10)他們措辭强烈,特別是在清掃廟宇時發生了格鬥,這就很難從寓言的意義上來理解;人們也可以理解為耶穌在號召居民進攻,因為他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天下就會太平。因為我來,會引起種種紛爭。”(《馬太福音》10,34)或者“我來是要點燃真理的火。如果這火蔓延起來,我就如願以償了!”(《路加福音》12,49)

耶穌在耶路撒冷的第一個行動正是向當局發動的猛烈進攻。别人都不敢這樣做:耶穌異乎尋常地猛烈抨擊廟宇的律法衛士。他在一大批情緒高昂的朝拜者面前公開宣讀自己措辭犀利的法庭辨詞(參見《馬太福意》23),清算他的對手。《四福音書》甚至描寫他用鞭子將商人和貨币兑換者趕出祈禱堂。當然,對寺院當局的權威發起這樣一次進攻不可能不遭到反抗,因為在這種感情沖動的情况下,有可能爆發一場民眾起義。“祭司長和教師們聽到這番指責後,就密謀要殺害耶穌;他們對耶穌有所顧忌,因為老百姓都非常敬佩他的訓導。”(《馬可福音》11,18)由於彼拉多估計在節日期間會發動起義和騷動,於是便代表皇帝,率領他的步兵隊(500名軍團兵),從凱撒利亞出發,一旦有必要,便可以馬上進行干預。《四福音書》對這些騷亂只作了一些旁注。《馬可福音》却提到了巴拉巴;他同那些在叛亂中殺了人的叛亂分子一道被捕,(參見《馬可福音》15,7)。《馬可福音》也提到,高級牧師和學者後來在研究,如何設法抓住和殺害他(耶穌)。他們說:不能在節日下手,因為百姓將會暴動,(參見《馬可福音》14,2)。如果人們要除掉耶穌,那就要神速和小心。在一次公開的討論中,法利賽人打算首先引渡耶穌并判他罪。他們要問他,向羅馬皇帝繳納賦税是否正確。如果耶穌否定這一點,他將會被判最高叛國罪。但由於耶穌機警,沒有上當(參見《馬可福音》12,14-17)。此後,撒都該人企圖嘲笑他有關復活的教義。但是,他也巧妙此躲開了這一進攻(参見《馬可福音》12,19-27)。

耶穌蒙難的日期是一個懸案。《四福音書》沒有記載事件發生在何年何月。今天,人們提出的假設和猜測前後相差30至33年。

雖然《四福音書》在耶穌於一個星期五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一點上一致,但是,關於事件發生在哪一天的說法就不一致了。根據《對觀福音》(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穌同他的門徒一道在禮拜四晚上共進復活節的晚餐。按照猶太教歷,星期四是尼散月14日,在這一天必須吃復活節的羔羊。第二天是星期五,是尼散月15日,是猶太人的除酵節。但是簡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耶穌在這個級為神聖的夜晚被捕,并受全體最高評議會成員(71位猶太公民)的審訊。猶太人神聖法典的維護者竟如此髑犯這些法典是完全不可能的。

諾斯替派的《約翰福音》提出了另一種說法。最後的晚餐并不一定就是在猶太人慶祝除酵節吃聖餐時進行的,因為耶穌在尼散月14日已經被針在十字架上。因此,耶穌必定是在沒有預先準備無酵餅物祭祀器皿的情況下慶祝除酵節,因為直到今天,確實只是在除酵節的前一天,即在所謂逾越節才允許布施。看來,這個《約翰福音》版本符合邏輯,但却忽略了一點,即耶穌遵守猶太人法定的習慣。

選擇最後的晚餐的地點表明艾賽尼人在施加影响。“你們一進城,便會看見一個男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跟他回家。”(《路加福音》22,10)那個時候,正好是耶路撒冷的婦女外出打水的時候。看來,耶穌進入的那間屋子的主人并不遵循流行的習慣生活。的確,這次聖餐不是按照規定的儀式,而是完全按照艾賽尼人的方式進行的。在進餐時,耶穌肯定沒有吃祭祀用的羔羊,而是吃面餅,就象不吃肉食的艾賽尼人那樣。伊便尼派的偽福音書載,當耶穌的門徒問他,在什麼地方準備除酵節聖餐時,他便對他們說:“我不要求在這次聖餐同你們共同吃肉!”此外,門徒為了聖餐的坐次排列而爭論,因為按照艾賽尼教團的規定,每個人應根據他的級別在與大師的座位相隔距離不等的固定座位上就坐。但是,在他們之間,也存在一場有關地位高低的爭論(參見《路加福音》22,24)。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舉行了一種形式的除酵節聖餐,但絕不是在規定的日子裡。此外,也沒有吃肉和舉行規定的儀式。

這樣,我們就面臨一個對於聖經疏解學者來説極為棘手,並且尚未找到滿意答案的難題:如何確定最後一次聖餐的時間。如果我們聯想到艾賽尼人擁有自己的曆法,而且這個曆法能夠確定他們的節日的日期,那麼這個難題便迎刃而解。太陽曆規定一年分為364天,52個星期。與猶太人的正式曆法相反,太陽曆没有剩余天數。新年元旦總是春天的某一個星期三,并且在猶太人的除酵節前兩天。因此,如果《約翰福音》認為,耶穌是在尼散月第14日被釘上十字架,這是對的,因為《約翰福音》在這裡正好考慮到了猶太人的正式曆法,根據這本曆法,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日子是除酵節的前一天。耶穌蒙難的整個事件發生在長達3天的時間之内,從而便可得出符合邏輯的結論:

─星期二晚上,耶穌參加最後的聖餐并在喀西馬尼被捕,在阿尼可附近受審,彼得否認他認識耶穌;

─星期三早上,在最高評議會之前,開始進行宗教法律程序,舉行聽證會,由祭司長凱發斯提問。第二天夜間,耶穌被關在凱發斯的監獄裡,并遭受拷打;

─星期四早晨,最高評議會開會宣布判決,耶穌被引渡到彼拉多那裡受審,後來被引渡到希律.安提帕那𥚃,由羅馬衛戍部隊監護,在監獄過夜;

─星期五,繼續由彼拉多對耶穌進行政治審訊,拷打他,給他帶上荆冠,宣報判決,於猶太曆6時(公曆12時)把他釘在十字架上。

最後的晚餐後,寺院警衛逮搏了耶穌,這時,發生了一次值得注意的事件:“西門.彼得拔生佩刀,向祭司長(猶太教)的仆人馬勒古砍去,削掉了他的右耳。這時耶穌對彼得說:“收起刀來!父神賜的杯,我怎能不喝呢?”(參見《約翰福音》18,10一11)彼得怎麼會有刀呢?

最高評議會是猶太民族的最高宗教立法機構,在羅馬統治之前,這個機構也有政治權力。這個高級評議會由祭司長、長老和猶太教經典學者組成,共71人。法庭由代理祭司長約塞夫.凱發斯(即宗教裁判官)主持。在參加這次大會的長老中,也有殷富的和有影响的地主,亞利馬太城的約塞夫。《路加福音》載,他沒有同意最高評議會作出處死這個拿撒勒人的決定(《路加福音》23,50一51)。在詳細審問證人之後,祭司長凱發斯最後提出了一個對於耶穌生死攸關的問題:“我奉神的名義令你發誓,你要告訴我們,你是不是救世主,是不是神子。耶穌回答:「你說的正對!」凱發斯認為這是確認。 根據猶太刑法,凡盜用神的榮譽者,就是褻瀆神靈,要被判死刑。 根據猶太法律,必須投石砸死死刑者,接著將屍體吊在木樁上。 法庭沒有按照這一形式處死耶穌,原因是不久前,評議會得到指示,未經羅馬巡撫確認,不得作出死刑判決;每一次審訊必須在白天(在日出和日落之間)進行。 如果召集所有71名參議員在夜間進行無聊的審判,就是徹頭徹尾的非法行為。  《路加福音》也證實,會議在白天進行(參見《路加福音》22,66)。 第二天早晨(星期四),最高評議會才復會,宣布判決“次天早上,祭司長和猶太領袖再次集合,商討怎樣處決耶穌。 他們把他綁起來,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去。  ”(《馬太福音》27, 1一2)

但是彼拉多似乎從開始起就不同意受理這一案件(參見《約翰福音》18,31),他說他未能找到耶穌的罪行,併打算設法釋放他,當眾“洗刷自己的罪惡”(參見《馬太福音》27, 24)。 彼拉多試圖將這樁棘手的事件移交給正好在場的希律·安提帕,但是沒有成功:耶穌隻字未吐,因此,又被解回巡撫那裡(《路加福音》23,6一16)。 他最後屈服於被凱發斯煽動起來的人民的意志,交出這位拿撒勒人來處決。

如果人們意識到,這位拿撒勒人作為“修道士”(參見第76頁)屬於艾賽尼人運動的“新約定”,那麼便找到了了解《四福音書》中敘述的幾處矛盾和疑點的極其簡單的辦法。 現在清楚,為什麼耶穌一方面被正統的猶太人迫害,而另一方面又在政治審訊中被判有罪。 根據現有的數量極少的資料,可以令人信服地和滿意地說明圍繞歷史人物耶穌所發生的基本事件。

要搞清眾所周知的“死者復活”和“肉體升天”所引起的問題,就變得無比困難了。 今天,人們從現有的文獻中再也找不到史料證明耶穌受刑後的幾小時已經死去,雖然劊子手沒有------象對待同時被處死的其他犯人那樣,使用一種殘酷的、但却大大縮短痛苦時間的刑罰(通常被處死的人要痛苦5天才死) ——將他的雙腿折斷。 當人們請求他交出“屍體”時,彼拉多感到很驚奇:彼拉多不相信耶穌已死,就叫軍官來回個明白(《馬可福音》15,44)。

 任何人也沒有見過復活。 我們也不知道誰有這樣的看法。 所有關於這方面的言論都是從信仰的角度推論出來的。在談論復活時,總是自圖其說,根據結論追溯理由,也就是說,對結論作解釋。

 這樣,人們就只能以事情本身為依據,要麼相信耶穌復活,要麼不相信。 如果沒有那件不可思議的耶穌的墳布,即我們今天得以用最現代化的技術手段研究圍繞執刑中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的細節的證據,那麼再也不可能搞清一樁已經歷了2000年之久的歷史事實了。

 當夜幕降臨時(即逾越節的預備日,在猶太教安息日的前一天),約塞夫從亞利馬太來,他是一位“富有的”(見《馬太福音》、《路加福音》)體面的議員,是“耶穌的門徒之一”(見《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只是由於害怕猶太人,是一位秘密的議員”(見《約翰福音》)。“他不讚同他們的意見和作法”(見《路加福音》),一向期待上帝主權的實現(見《路加福音》)。 他敢於這樣做,走進彼拉多的官邸,請求交還耶穌的屍體(《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但是,彼拉多不相信耶穌已死,他叫來了行刑隊長,問耶穌是否死了很久,當彼拉多從行刑隊長口中知道情況後,便將耶穌的屍體交給了約塞夫。 約塞夫買來一塊,亞麻布,把屍體取下來,裹在“清潔的”(《馬太福音》)

亞麻布內(《馬太福音》、《路加福音》),“亞麻綳帶內”(《約翰福音》),放進一個“他的”(《馬太福音》)“新的”(《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尚未有人安葬的”(《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墓穴裡。 這個墓穴位於岩石裡(《路加福音》)。 約塞夫將一塊石頭滾到穴口,堵住進口(《馬太福音》27,60和《馬可福音》15,42—47)。

 今天,上面提到的亞麻布保存在都靈,並且幾乎是不可思議地成了真實文獻。 它被拍成照片,為後代記錄了世界歷史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著名的都靈墳布長4.36公尺,寬1. 10公尺,上面極為清晰地印上了一個男子身軀的圖像,墳布的一面顯現男子的背部——由於這塊墳布大約從中間繞過頭部一半,墊在背部,另一半蓋在身體正面部分。 所以另一面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受刑者的正面形象。 人們一眼就可辨認出這個男子身軀的頭部、臉、身軀、雙臂、雙手、雙腿和雙腳。 這幅男子身軀圖像主要呈暗紅色,有幾處地方呈灰色。 此外,墳布上面沾有變淺的大紅色血跡,清晰可見。

 整塊墳布顯現兩條深色的縱向條紋,上面分佈著幾處較大的菱形斑點。 這是被燒壞留下的痕跡,燒壞的地方已經從正面補好,這些補丁奇形怪狀,因為墳布多次折疊(48層),保存在一個銀製神龕內。  1532年,法國尚貝里的皇宮禮拜堂發生火災時,這塊墳布幾乎化為灰燼。 當銀製神的一側開始被烈火融化時,高溫和融化的銀子就將折疊的織物燒了幾個幾何圖形的斑點。

 假如這塊織物上的圖像確實是耶穌,假如能夠證明這塊墳布的真實性,這件文物不僅是科學界頭號驚人的事件,而且也是研究許多人迄今致力解決的耶穌是否復活的問題的唯一可以接受的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