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

(10)上腿和下腿沒有顯現較大的傷痕,這表明雙腿沒有遭毒打。

上述推理證明,這不可能是隨便一個受刑者。 從分析屍布所獲得的認識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四福音書》中的全部有關記載是指另一個人。 耶穌會教士和史學家赫伯特·瑟斯頓確信,所謂都靈墳布是贋品。 他寫道:“如果這不是基督的拓印圖像,那麼就是未勾輪廓,信手臨摹的。 自有世界以來,這些細節無法在任何其他人那裡得到證實。
但是,只有在建立了一個科學研究墳布的委員會後,人們才能使用最現代化的科學儀器進行較為精確的實驗。 1969
年,都靈紅衣主教佩勒格里諾除了挑選了幾名高級神職人員外,還挑選了專門科學家對墳布進行系統研究。 起初,只建立了一個由11位專家組成的研究小組。 在以後的幾年裡,一批學院、大學,甚至美國航天局也參與了研究工作。
直到1969年為止,所有研究都只是局限於那些從墳布上拍攝下來的照片。 現在,研究人員第一次獲准直接對墳布連續進行兩天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委員會本身和它的活動都絕對保密。 1976年,委員會才將成員的名字公佈於眾。 初步的試驗結果還不顯著。 研究人員除了攝製了彩色照片外,還用顯微鏡觀察了墳布的幾個地方,而且還進行了紫外線和紅外線試驗。 最後的試驗報告為後來進行研究提供了一系列科學試驗和提取小樣品的資料。
流亡國外的義大利國王,薩伏衣的翁貝托二世一直是墳布的合法擁有者。 他同意專家們的要求。 1973年,電視台的“生活”節目向千百萬觀眾展示墳布之前,研究人員可以對墳布進行3天有計劃的研究。 梵蒂岡教皇保羅六世發表了電視講話。
在過去的年代裡,一位德國的墳布研究者公佈了許多聳人聽聞的消息。 他認為墳布提供了確鑿無疑的證據,證明耶穌被從十字架取下來時可能沒有真死。 漢斯·納貝爾認為,屍體不可能象在墳布上看到的血斑那樣再流血了。 他竭力向全世界宣揚他的觀點。 據說,納貝爾於1947年有過一個夢幻,他彷彿覺得耶穌出現在眼前,並委託他向全世界證明,受刑者只是處在假死狀態,一種昏睡,3天后又甦醒過來了。 有關的研究文章和墳布照片的發表使納貝爾終於有機會證明他的理論。 他發現有幾位專家以有力的證據支持他的觀點。 顯然,經院學說的代表人物提出的這樣一些論點不能被接受。
基礎神學家維爾納·布爾斯特教授認為,納貝爾的觀點“純粹是幻想”。 人們首先要反對的是他的無能、缺乏教育、沒有一點科學知識。由於納貝爾善於在世界範圍內造輿論,人們不能封住他的嘴。 甚至連梵蒂岡也不得不發表正式聲明以表示正式否定他的理論。 納貝爾受到了大量譴貴和威脅。 最後,他在身體、心理和物質上完全崩遺。
但是,研究人員在1973年取得了最新成果后,納貝爾所引起的風波似乎一下子就煙消雲散了。 今天在科學試臉室里,通過科學及應試驗來證明最小量的血,比較容易。 最常用的方法是所謂氧化反應:極少量的紅血色素便將氫氧化合物中的氧氣釋放出來,使無色化學劑聯苯胺發生氧化作用,於是產生藍色。 血色素及其分解物血紅素是極穩定的分子,它們在正常情況下,即使經過幾百年還具有反應能力。

2025年4月23日 星期三


對墳布的科學研究

1898年,意大利王國成立50週年的時候,墳布再一次被

公開展出。當時,業餘攝影家塞康多。皮亞首次將墳布拍攝下來,經過幾次嘗試,皮亞終於洗印出了一張清晰的照片。

當他在暗房將曝光的玻璃片顯影後,驚人地發現:照像板上的負片所顯示的是一張看上去很自然逼真的耶穌圖像。只有準確地折迴光亮度,墳布的圖像才顯示出我們所熟悉的,清晰度很高的耶穌圖像。只是這張耶穌像帶有血跡,顯示在負片上為光亮的斑點。僅就這一事實來看,這張耶穌像可能是某一位藝術家拓印製成的。今天,如果人們不使用最現代化的技術,而只進行手工操作,便不可能準確地還原圖像。皮亞攝製的負片成了當代討論亞麻布真偽的出發點。

1931年由喬塞普·恩利拍攝的更新的照片再一次證明,無法確定繪畫技術的真實情況。不論是顏色,還是筆畫和勾勒圖像輪廓的線條,其真實情況都無法確定。墳布圖像的頭部在漸漸消逝。圖像的輪廓線已模糊不清。從較新和較精確的“都靈墳布”的照片來分析,人們便獲得了一系列新認識:

(1)“墳布”上顯現的是裸體像。事實上,這是按照羅馬帝國的刑法懲處、拷打和絞死罪犯的做法。耶穌完全裸

體受刑是一種藝術塑造,完全是要褻瀆神靈。

(2)很顯然,這是一幅未被用皮帶捆綁過的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圖像,這在當時很普遍,是司空見慣的,不足以證明圖像就是耶穌。在第一位信奉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時代,這種不人道的死刑已經廢除,因此,這塊布可能是330年以前的產物。

(3)屍布上的人像所留的頭髮和鬍鬚的式樣,除了在巴勒斯坦外,在整個羅馬帝國都不流行。這就可以推論,這

是一個屬於艾賽尼人團體的拿撒勒人。

(4)在屍布上,可以清楚地見到《四福音書》中描寫的耶穌蒙難12個步驟中的6個步驟。醫生證明,右眼下方有

一個大腫塊和因受重刑在臉部留下的其它外傷。

(5) 其次是整個背部佈滿了細小,然而清晰可見的啞鈴狀痕跡,其中並有一部分延伸到身體的前部。這樣的傷痕

一共可見90處。這不僅可以說,受刑人在審訊時遭受多少次毒打,同時也可以聯想起執刑人在拷打耶穌時使用了羅馬帝國時代的「鞭刑」。在這種特殊的審訊中,執刑人使用的鞭子由3根皮帶組成,每根皮帶的一端繫着一對鉛製的或者骨製的小球。

 (6) 在屍布上所見到的第三個步驟,是肩部的傷痕顯然是受重物壓磨造成的。這表明,受刑者的確在一段時間內扛過十字架。

 (7) 第四個可見的步驟,是受刑者的額頭和後背上有不規則的血斑,可以認為,這是耶穌的荊冠。不過,這不

是所有教堂畫像藝術家所畫的那種荊冠,可能是一個當時的東方人戴的那種蓋在整個頭部的冠冕。偽造者在這裡確實是根據眾所周知的那種荊冠構思的。

 (8)由於手上和腳上都有血流痕跡,便清楚反映出第五個步驟------釘在十字架上。從較大的血流走向可以推測

岀,雙臂從垂直角度傾斜成55至65度。最使人吃驚的是,至今幾乎所有藝術家的構思都從釘子穿過手掌這一情況出發,而屍布的血跡表明,釘子實際上穿過手腕。法國外科醫生巴爾德的試驗表明,如果釘子穿過手掌,那麼連體重只有40公斤的軀體也不能承受住,因為那樣,手掌將會撕裂。偽造者是否知道這一點?

 (9)最後一個步驟,是在右胸第五至第七肋間有一條4.5 厘米的傷痕。從這個傷口流出的血比較多,這也與《約

翰福音中記載的由長矛剌傷,“血和水”立刻從中流出這一説法相符。